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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學 班費等6費用不能收

自由時報/ 2012.08.30 00:00
中小學 只能代收5項代辦費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林明宏、黃博郎、黃旭磊、郭顏慧、邱紹雯、蘇孟娟/綜合報導〕全國中小學今天開學,學校代收代辦費遭監察院糾正後,教育部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五項代收代辦費;如果學校還是有多收其他費用情事,民眾可向教育部檢舉,要求改正。

遭監察院糾正,今後各校不能再收的代收代辦費包括: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班級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六項不能收的費用要先由學校自行從公費中支應,學校有困難就由縣市政府支應。

有縣市收1項 有的5項全收

不過教育部統計發現,廿二縣市收費用卻是「差很大」,新學期連江縣只收一項家長會費五十元,但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等十一縣市是五項全收,有的一學期就超過七千元。

其中台北市收得「最昂貴」,家長會費比多數縣市多廿元、要一百廿元,住宿費也較高,例如高雄市一學期最高六千零九十元,台北市私校住宿費則最貴收到六千七百元,若再加上教科書籍費和午餐費,北市中小學生的代收代辦費最高可達七千多元。

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等其他三都的學校住宿費,公校均在一千四百五十至四千四百三十元之間,私校最高五千八百九十五元。

不過也有部分家長發現今年繳費單從以往單張變成兩張,南投許姓家長抱怨,此舉不僅浪費紙張且要多負擔六到十元的手續費;學校表示是為了區分政府核定的代收代辦與學校代收代辦簿本、文具費用,因此教育部通令全國各縣市將繳費單據區分為兩張。

高雄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長劉靜文表示,上學期註冊繳費單為兩張,一張是全國統一收費項目,另一張為各校他項收費,方便各校收取雜費,這學期也是如此,沒收到家長抱怨反應。

繳費單兩張 家長怨多手續費

不過,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只允許學校收五項代收代辦費,禁止學校收取其他的代收代辦費,註冊時家長應該只拿到一張繳費單,教育部沒有通令區分為兩張繳費單,會要求縣市政府了解並檢討改善。如果有家長抱怨多一張繳費單、多繳手續費,教育部要介入調查。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北市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固定項目如家長會費、冷氣費、團體保險等以四聯單方式繳交;若學校有個別需求,如課後活動費用、畢旅費用等,因各校繳交費用及項目不同,以另外的三聯單方式繳費。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去年十一月及今年四月曾兩度向教育部建議,將兩張代收代辦費收據整併為一張,但遭拒絕,目前正與超商與銀行研議,將代收的手續費每張調降一至兩元。

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指出,台中市已請學校跟超商或銀行協調,目前除超商外,已爭取到包括郵局及銀行均不必另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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