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報導 NCC:不回應傳聞
七月二十五日NCC提出「三停止條件」,要求旺中集團必須跟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轉型為非新聞台、中視要設立獨立編審制度。這三個條件達成,旺旺中時併購中嘉集團的交易案才會生效。
由於「完全切割」的語意模糊,壹週刊昨日報導,旺中寬頻董事長蔡紹中為了解套,找上了好友、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由旺中集團將中天及中視信託給復興航空一年,林明昇也同意此事。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無法針對傳聞回應,但處分會落實切割要求,至於好朋友經營是否算切割?謝煥乾說,利用他人名義直接或間接控制也不行,NCC將採實質認定。
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助趙育培昨表示,旺中寬頻會評估各種可行方式,但會符合法律及NCC行政處分規定;復興航空對傳言不予回應。
市場人士分析,復航若伸出援手,有助於日後兩集團的合作案。據了解,原本雙方討論是信託三年,但三年的時間長,變數大,因此雙方討論原則上以一年為限。
所謂信託,就是財產所有人(委託人)將財產移轉給受託人,依約定方式管理及使用信託財產,將財產收益或本金移轉給受益人。
銀行業分析,信託種類有很多種,研判這應是「有價證券信託」,信託財產雖然名義上屬於受託人,但事實上與受託人財產分開獨立,受託人只能依信託意旨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換句話說,林明昇即使允諾,也只能依蔡衍明事先約定好的方式處分財產。
外傳只信託一年,意味未來相關財產股權仍要歸還蔡衍明;此外,就算股權信託,除非信託約定也有明定相關行政職務或職權的變動,否則未必影響蔡衍明對中天、中視的既有職務或主導權。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日質疑,即使信託,旺中仍能透過集團運作影響新聞以控制意見市場,NCC應堅持立場、拒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