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俊興99年1月任永和派出所警員時,就因涉嫌教唆少年偷走機車移到他處,再以尋獲炮製「假績效」,事後教唆少年做偽證,被板橋地院判刑1年,緩刑4年。
新北市警局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於100年1月將他降一級改敘。
賴俊興為警員班134期畢業,現為一線三星警員,警職超過20年,離婚並育有1女,因行徑爭議,是警局頭痛人物。
賴俊興已降級改敘
本月15日晚間,賴員與同分局得和派出所的同事戴振臺休假外出,在永和與27歲男子爭執,還把對方打到腦震盪住進加護病房。
檢方調查,賴員98年11月至去年7月在永和派出所擔任專案警員,疑似追求30多歲的楊姓越女,竟包庇友人吳祈鋒等人在永和區開撲克牌賭場,吳不在時,他還幫忙顧賭場。
同年5月26日,永和分局交辦清查轄內賭博場所,賴竟針對吳製作「現場為住宿用,並無經營賭場」的不實清查表。
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報請板橋地檢署偵辦,9月28日警方破獲該賭場後,將賴員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