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今天表示,母法中無停保相關條文,代表沒有授權,而行政部門透過制定施行細則方式,將相關規定納入,「這是踐踏法律的作為」。
曲同光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法(二代健保)的母法中沒有明文規定出國停保制,過去至今只在施行細則中規定,草案送到健保監理委員會討論時,委員認為應廢除出國停保規定,因此將其刪除,由於因公駐外人員反映後,而在施行細則中增列一項。
曲同光說,駐外人員是因公任職,是國家指派他們出國,因此對於駐外人員及其眷屬適用停保規定。不過,最後決定為何,行政院經過整體考量後,日後會有決定性結論。
行政院政務會談上午討論二代健保相關問題,衛生署建議廢止出國停保制度,僅限駐外人員及隨行配偶、子女才能辦理停保。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轉述,由於取消停保制度,將增加健保局催收長期出國民眾健保費的作業難度,境外醫療費用核退案件也可能成長,加上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建議維持停保制度,院長陳(沖)請政務委員張善政再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