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公告申報之基本每股盈餘數,原公告數2.65元為稅前基本每股每股盈餘,應更正為2.08元。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基本每股盈餘為2.08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