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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合法外勞‧安心又有保障」外籍勞工聘僱停看聽

中央社/ 2012.08.29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829 18:18:37)近年來,我國引進聘僱外籍勞工數量,與日俱增,其中新北市境內之外籍勞工人數高達萬多人,為全國第二多,其中家庭類外勞亦高達3萬,在外籍勞工各類工作項別中佔的比例最高,而家庭看護工的主要工作範圍是針對被照顧人平日起居照料,包括調理膳食、餵食照護受看護人、洗滌其衣物等不涉及營利性質者,然而雇主卻常要求家庭看護工在照顧受看護人之餘,協助接送小孩、至市場買菜提貨、甚至到親戚家打掃等未經許可的工作,以上行為雇主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的規定,而若外勞違法工作之地點若非原雇主所有,則該地點之所有人即視為非法雇主,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或57條第1款的疑慮。

勞工局統計101年度1至6月底為止,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處分案件總計共177件,概觀1至6月底之數據,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之處分案件數量為最多,共有60件,佔全部裁罰件數比例為34%,第二及第三則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及第44條「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分別有45件(佔25% )及20件(佔11%)。

事實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及第3款的案件量一直以來都為處分案中各類型前兩名,其中最大的原因在於許多雇主不諳法令,未盡查驗應徵者身份正本文件,卻又貪圖一時之便,僱用逃逸外勞或要求所聘僱的外勞從事許可外的工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在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工作時,請切記應依其許可內容給予適當的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若您有相關聘僱外籍勞工的專業諮詢協助需求,請逕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02)29603456外勞服務科洽詢(新北市境內亦可撥打1999轉外勞服務科)。

訊息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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