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人民幣三億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29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永豐餘造紙(股)公司第一次海外有擔保普通公司債3.發行總額:人民幣三億元為上限4.每張面額:每張債券面額為人民幣一百萬元,在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可依人民幣十萬元之整數倍數發行5.發行價格:100%6.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待決定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永豐餘(揚州)有限公司資本支出需求10.承銷方式:於中華民國境外依公司債銷售地區之有關規定辦理之11.公司債受託人:待決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待決定13.發行保證人:待決定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決定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不適用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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