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投資大陸地區「志超科技(遂寧)有限公司」增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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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8/2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薩摩亞志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志超科技(遂寧)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9,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志超科技(遂寧)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1,0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9,0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銷售各類電路板和其他電子元器件。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5,5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無。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不適用。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53,325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94.5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6.92%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2.4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23,465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56.69%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3.6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2.2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度:NTD 348,284仟元。99年度:NTD 149,466仟元。98年度:NTD 421,148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1.本次大陸地區投資案於101年8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2.依101年7月31日台銀中價匯率:29.99計算。3.財報資料係以101年第二季資料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