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楊典忠表示,這顯示市府本身應該先檢討,如果開源節流都做不到,怎麼改善財政問題?而副市長蕭家淇則回應,縣市合併後負債龐大,市府已經努力開源及節流,針對審計處的質疑,市府會再努力改善。
依據台中審計處的報告指出,台中縣市在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合併升格,但台中市府直到一百年的十一月九日,才訂頒「開源節流方案」,希望強化開源節流之效。
節流績效 位居第十四名
但依據「一百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等二十二縣市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況考核結果表」,台中市府開源績效為八十三.五分,位居第七名,而節流績效只有七十五.八分,在二十二縣市中,位居第十四名,「顯見開源節流實施成效尚待提升」。
報告中並直指,雖然民國一百年台中市府的各項債務比率還未超過公債法的債限規定,但本年度一年期以上公債未償餘額達三百一十九億多,而一年期以下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達二百七十二億多,連同各專戶及上級政府調借款、積欠台灣銀行代墊公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等共計三十八億餘,合計已發生的實質債務,達六百三十億五千九百多萬,年度預算財政短絀已達二百四十五億八千多萬元。
審計處建議 加強債務管理
審計處強烈建議,市府應重新考量資源分配,確實執行開源節流措施,並積極開拓自有財源,加強債務管理,以紓解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