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中國配偶身分證取得年限擬下修 立委︰應要求放棄中國籍

自由時報/ 2012.08.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陸委會將修改兩岸條例,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六年下修為四年,以落實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平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昨質疑,外國人在台灣申請身分證,依法須申請「歸化」,意即放棄原本國籍,中國籍配偶卻因適用兩岸條例,反而不需放棄國籍,只要在台居留期滿就可申請身分證,這是哪門子平權?

馬英九總統連任後,多次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應全面翻修,修改「不合時宜」規定。陸委會昨證實,將推動修法,讓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相關權益事項「趨於一致」,相關法律修正草案將於近日提報政院。

立委指牽涉投票 是政治問題

民進黨立委、立院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表示,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對台灣喊話說「婚姻不是政治」,希望台灣「放輕鬆」,盡快取消對大陸配偶的相關限制,但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牽涉到投票問題,當然和政治有關,不能不謹慎。

他說,現行制度允許陸配在同時擁有中國國籍情況下投票,已經有國家認同錯亂問題,若再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恐引發難以預期的政治效應。

徐佳青的先生是外籍人士,對於中國配偶與外籍配偶平權問題,徐佳青說,國籍法沒有禁止人民擁有其他國籍,卻規定外國人若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必須放棄原國籍,很多人因此打退堂鼓。反觀中國籍配偶,竟然因適用兩岸條例,不需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可以取得台灣身分證,許多長期定居台灣的外國友人,都對台灣這種「一國多制」現象感到無法理解,覺得非常不公平。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官員表示,外籍配偶申請身分證是根據「入出國移民法」,大陸配偶則適用兩岸條例,兩者法源不同。依兩岸條例,台灣和大陸是兩個地區,而非兩國,因此陸配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只需在居留期滿、申請「定居」後,辦理手續放棄在大陸的戶籍即可取得身分證。徐佳青強調,她不反對「陸配外配平權」,但是馬政府若想修法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應先要求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