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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擬修法 確保勞工薪資債權

中央商情網/ 2012.08.28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2年8月28日電)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今天說,鑑於華隆勞資糾紛案,員工領不到積欠薪水,將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障工資債權。

李昆澤下午表示,現行勞基法雖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積欠的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權,但實務上工資債權不是最優先順位,依相關法令規定,賦稅、不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及動產抵押權等債權順位都優先於工資債權。

他說,很多勞資糾紛案例都可看到,老闆宣告倒閉後,銀行查封工廠財產,勞工趕快去搬一些設備希望保障生計,但這些都有觸法的可能。即便公司變賣廠房設備或被銀行拍賣,勞工還是拿不到血汗錢。

李昆澤表示,將提案修法,明訂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的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債權,優先於一切稅捐、抵押權及質權等擔保物權和一切債權受清償的權利,讓勞工薪資債權成為第一順位,才能真正保障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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