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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鴻科技:董事會決議透過重要子公司LI-HORNG TECHNOLOGY CO.,LTD投資霈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美金500,000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8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8/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以自有資金透過第三地海外投資控股公司轉投資大陸霈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USD5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霈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1,0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5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散熱模組/風扇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1年6月30日淨值RMB 4,191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稅後淨損RMB -1,120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1,0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間接投資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01年第6次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充實營運資金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否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3.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本次投資尚未經投審會核准,加計本次投資後之總額為USD 26,568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本次投資尚未經投審會核准,加計本次投資後之比例為127.86%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本次投資尚未經投審會核准,加計本次投資後之比例為34.2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本次投資尚未經投審會核准,加計本次投資後之比例為78.17%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21,250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2.2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7.37%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2.5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8年:RMB- 3,113仟元99年:RMB- 3,239元100年:RMB- 20,428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98年:099年:0100年: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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