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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暨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8 00:00
第二條 第36款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7/2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8/24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現金減資前:本公司普通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78,700,73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747,870,073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27.6 元。(2)現金減資後:本公司普通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82,700,73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598,270,073股,減資後每股淨值為新台幣31.97元。(3)上述每股淨值係以減資基準日101/8/10之自結數並考慮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庫藏股影響數後設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含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747,870,073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478,700,730元。二、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496,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9,600,000股,用以提昇股東權益之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三、減資比率為20%,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598,270,0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5,982,700,730元。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股;減資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按股票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101年11月05日,並自101年11月12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二)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01年10月31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1年10月31日並完成過戶手續。)(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101年11月01日起至101年11月10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四)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101年10月30日起至101年11月10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交易。(五)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101年11月12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六)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1年11月12日,以匯款方式或無匯款帳號者採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1年10月31日(含)前將持有現股之舊票,送存至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或將持有之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1年11月12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換發地點: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七)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並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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