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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勁科技: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以「元」表達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8 00:00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8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67,868,725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6/29~101/08/28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10.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7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不適用。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不適用。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101年06月28日董事會決議買回。討論事項 第一案案由: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票10,000仟股,並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轉讓予員工,謹提請 討論。說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擬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並轉讓予本公司員工,相關事項如下: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0,000仟元(以每股最高10元買進10,000仟股計算)4、預定買回之期間:101年06月29日至101年08月28日5、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仟股6、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6元至10元間,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7、對公司資本及財務之影響:預定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67%,尚不足以影響本公司之資本維持;且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1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4,375,654仟元之2.29%。8、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本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詳附件三。三、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需由本公司董事針對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案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四之董事會聲明書。四、擬請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買回事宜。五、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於本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六、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一致無異議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友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101年6月28日訂定)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規定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考評、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茲敘述如下: 一、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並由人事單位彙總,呈請董事長裁決。 二、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有關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等作業事項,由人事單位依本辦法規定作成提案,呈董事長核定之。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有關法令規定外,其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日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或得由董事長先行核決或執行相關修訂事宜後,提報董事會。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28日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仟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6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1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4,375,654仟元之2.2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友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簡志豪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另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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