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82.公司名稱:新東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承認通過一O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討論通過財務融資案。討論通過經理人一O一年薪酬審議案。討論通過為「香港芯知己數碼有限公司」銀行融資背書保證增加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