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自合併基準日(暫訂101
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商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二、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01年8月28日起至101
年9月28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公司通訊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
巷1弄4號6樓。3.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自合併基準日(暫訂101
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商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二、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01年8月28日起至101
年9月28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公司通訊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
巷1弄4號6樓。3.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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