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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腦中風 把握黃金2小時送醫

華人健康網/記者駱慧雯/苗栗報導 2012.08.27 00:00

根據衛生署資料顯示,腦血管疾病位居100年國人十大死亡原因的第三名,不過如果在患者突然出現臉部或肢體無力、麻痺等中風前徵兆時,於黃金時間2小時內緊急就醫,並施打血栓溶解劑,將有助於提升復原機率。苗栗縣就有一名患者於病發2小時內完成血栓解劑治療,出院時已能自行行走。

66歲的腦中風患者賴姓婦人,於病發2小時內施打血栓溶解劑,治療後短時間內就恢復正常行動能力。(圖片提供/大千醫院)

苗栗縣後龍鎮一名66歲賴姓婦人,某日走路時突然跌倒、左側肢體無力,經家人緊急於20分鐘內送往被衛生署核定為腦中風照護中心的大千綜合醫院救治,發現患者的病症為腦中風,所幸在患者入院1小時內就把握黃金救援時間,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rt-PA),避免腦部功能繼續受損,且出院時已能自行行走,恢復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目前僅需持續服藥和定期門診追蹤。

苗栗大千綜合醫院神經內科主任潘佑宗表示,腦中風是造成中老年人成為身心障礙者和死亡的首要原因,台灣平均每日新發生腦中風的人數約30人,為了避免患者中風後導致身體殘障,且間接造成家庭經濟負擔與產生照護上的問題,一旦發生腦中風症狀,應於2小時內送到指定醫療機構,並於3小時內接受血栓溶解劑治療。

美國國家神經及中風疾病研究院(NINDS)的臨床研究發現,在急性缺血性中風發病2小時內送醫,3小時內使用血栓溶解劑,將可增加33%復原的機會,降低殘障等級與後遺症。不過,腦中風醫學會統計,全台每年大約有8萬名腦中風病人,75%缺血性腦中風病人中,僅有4.15%施打rt-PA。

由於腦中風患者接受血栓溶解劑治療前,仍須經過詳細評估,為了避免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潘佑宗醫師提醒,如果家屬發現患者出現中風前的徵兆時,應盡快於2小時內將患者送往腦中風照護中心,進行進一步救治,以降低住院天數、死亡率和殘障程度。

【重中風前徵兆】

臉部或一側肢體突然感到無力或麻木。

突然視力模糊、多重影像或是一隻眼睛一邊視野看不到。

突然講話字句不清或聽不懂他人所說的話。

無緣無故覺得暈眩、失去平衡或跌倒。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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