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規定,券商辦理外匯業務,外幣曝險總額限淨值15%且限5000萬美元,也就是說,券商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外匯衍生性商品、財富管理涉及外匯業務、收受外幣擔保品的運用、複委託涉及外匯業務等,都會持有外幣部位,隨著業務量擴增及未來人民幣商品開放,業者希望放寬這項部位限制。
據了解,金管會經過與央行協調,擬取消5000萬美元,只限制淨值15%,跟保險業的外幣部位限制相同。除了外幣部位外,金管會也研議多項券商業務開放措施,包括適度開放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以提升券商競爭力。
目前券商與散戶只可做6大類衍生性商品業務,包括: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結構型商品、股權、信用、利率和債券衍生性商品等6大類;金管會將彙整央行意見後,開放券商辦理不涉及台幣匯率的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以提升券商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