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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康控:本公司101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7 00:00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自資本公積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43,578,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357,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將另行公告上興櫃買賣日期。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電子零組件業。(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435,780,000元,分為43,578,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辦事處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忠承路32號7樓。(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至103年3月24日。(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2009年9月1日,最近一次修正於2012年6月8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479,358,000元,分為47,935,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1.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臺幣43,578,000元,發行新股4,357,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四、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9月5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9月1日起至101年9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1年8月3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五、增資股票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辦理,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六、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預計於101年10月8日發放。七、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99年至100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蕭金木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刊載於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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