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通知同業先制伏
31歲的黃明吉目前無業,有妨害性自主、詐欺前科,今年7月17日於文山區興隆路搭乘周姓計程車司機的車,黃嫌當時表示他是自助環島的背包客,要求周男載他在台北市四處繞,其中包含西門町、萬華等地,最後他在萬華區西園路準備下車時,向周男表示他身上沒有那麼多現金,希望以他身上的金項鍊抵車資,周男不疑有他,只說金項鍊太昂貴,於是還找了3700多元給黃嫌,周隔日將金項鍊拿去銀樓鑑定,得知自己被欺騙,還將一天的營業總額全數交給黃嫌,氣得牙癢癢。
黃嫌於前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又想以同樣手法犯案,殊不知又攔到周男的計程車,周男發現是黃嫌,不動聲色,並請同業報警,隨後將黃嫌載至新店區中正路與同業一同將黃嫌制伏送交警方。
偵訊時,黃嫌對自己所做犯行矢口否認,並對周提起傷害告訴;警方說,計程車滿街都是,招攬到同一台的機率哪有這麼高,真的是相當巧合;警方懷疑,近日其他類似案件可能與黃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