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車行同業數年前曾簽下協議書,不再支付「case錢」,但仍有人「偷跑」破壞協議,協議完全沒有約束力。以中市重劃區的汽車旅館為例,部分被出價50元「case錢」的業者獨占,汽車旅館只叫某公司的車,其他無線業者根本沒人叫車。
而運將就算到汽旅載了客人,除非距離夠遠,否則僅到市區,加上被扣50元「case錢」,根本不敷成本。
計程車運將說,「case錢」多由大樓管理員或管委會、夜店、酒店業者收取,中市重劃區大型酒店周遭的套房大樓,因叫車率高,有大樓每10天結算一次;「case錢」被有些店家當成營收入帳,有的被酒店員工、大樓管理員當成福利金均分,有的則是大樓管委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