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友人事後坦承,陳嫌找他合夥收購廢鐵,兩人與岡山一處回收場談妥,以每公斤十三點五元買進廢鐵,當時他提出質疑說,這比市價便宜一元,怎麼可能有賺頭?但陳向他掛保證,條件就是在裝載廢鐵時請他看緊現場負責人。
當時知道他要「做手」,但不知手法為何?直到兩、三趟後才發現,陳找來改裝後的大貨車,事先裝滿水後過磅,到回收場後再趁隙找空地將水放掉、減輕車體重量,接著夾運廢五金過磅出場,賺取廢鐵重量差價,事後再以市價每公斤十二點五元將鐵賣出。
估計車上水箱裝滿水後重達三千公斤,來回載運七次,短時間就已獲利廿八萬餘元。
回收場曾姓負責人發現不尋常,他事後向警方透露,每次進貨前會以經驗法則預估廢鐵重量及出售價格,正負落差約在一成,但這次損失高達四成,讓他起疑,當場要求陳嫌將廢鐵卸下後重新過磅。
警方找來駕駛貨車的郭姓司機偵訊,他承認,之前待的公司是負責拆房子,因為地上會有塵土,要避免揚塵才會在車子加裝水箱灑水,陳知道車子構造,才會以每趟三千五百元的代價請他協助載運廢鐵。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陳永源八月徒刑、共犯陳姓友人也判處徒刑七月,而郭姓司機因事後坦承犯行,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