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姓男子看中新竹市明湖路一處房屋,買下想作為結婚新房,花了百萬裝潢正準備入住,鄰居卻告訴他這是凶宅,派出所員警也證實此事,他嚇得不敢入住、婚事也因而延宕,怒向前屋主求償,新竹地院判前屋主需賠償房價、裝潢金及違約金共計五百七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