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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戰勝 蘋果:偷竊是不對的

中央社/ 2012.08.26 00:00
(中央社舊金山25日綜合外電報導)蘋果執行長庫克今天表示,在專利訴訟案取得重大勝利,清楚傳達了「偷竊是不對」的訊息。陪審團主席也說,儘管他們認為蘋果索賠金額過高,仍認定三星應該支付鉅額賠償金。

蘋果贏得指標性專利訴訟後,執行長庫克(Tim Cook)透過內部公告告訴員工,蘋果公司「一再」要求三星停止抄襲蘋果設計,對方屢勸不聽,蘋果才一狀告上法院。

根據路透社取得的蘋果內部備忘錄,庫克告訴員工:「我們一再要求三星停止抄襲我們的產品,並在不得已情況下採取法律行動。」

庫克在名為「蘋果重要的一天」公告中說:「評審團做了決定。」

他說:「我們樂見陪審團認定三星蓄意抄襲,他們這項裁定傳達嘹亮而明確的訊息:偷竊是不對的。」庫克也說,他希望「全世界都聽見了」。

67歲的陪審團主席霍根(Velvin Hogan)今天受訪表示,對陪審團來說,蘋果在必須捍衛科技創新的主張很有說服力。霍根也說,三星主管的視訊證詞讓陪審團「毫無疑問的」清楚認定,三星是蓄意侵權。

判決出爐後,霍根告訴路透社:「我們不希望以任何名義給1家公司取得全權委任狀、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不過,霍根也說,蘋果要求的27.5億美元損害賠償金「太高」。

蘋果的損害評估專家作證指出,三星從這起訴訟述及的產品專利中,賺取的利潤幅度約達35.5%,相當於81.6億美元。然而霍根說,蘋果的計算方式,沒有適當考量三星提出的許多其他成本。

霍根說,三星的損害評估專家則指出,利潤幅度較接近12%左右,而陪審團最終決定的數字大約比12%高一些。

霍根說:「陪審團希望確保傳遞出明確訊息,我們不要輕罰。」「我們希望懲罰金額確實足以讓公司痛心,但是合理的。」(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0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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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蘋果公司商標,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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