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 財部經部監理輸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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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4日電)金管會建議,中國輸出入銀行的監理機關應由經濟部、財政部主導。

金管會今天召開改制後第2次委員會議,主要是報告3個報告案,以及1個討論案。

金管會官員表示,3個報告內容主要是將近期金管會推動的政策主軸報告給其他部會了解,包含建立以台灣為主的國人理財平台、發展具兩岸特色金融業務,以及協助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其他首長十分認同,也報行政院後盡快實施。

金管會官員表示,今天也討論中國輸出入銀行定位問題。官員說,輸出入銀行並不吸收大眾存款,所從事的業務主要是財務公司(Financial Company) 及政策性業務,如輸出入保險為一般融資保證業務等,主要業務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金管會表示,若以一般的銀行規定限制中國輸出入銀行,其業務也受到限制,像是前一陣子輸出入銀行從事一筆海外貸款,但由於資本額太小,導致不能從事該項業務。

金管會表示,由於輸出入銀行不吸收民眾存款,卻又要受到高度監理,業務深受限制,因此必須要重新定位,藉今天跨部會委員會討論,請財政部、經濟部考量為中國輸出入銀行的主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