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民國101年08月24日(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關東橋分行(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