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一00年度可分配盈餘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333,000,00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上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得無償配發現金股利3.01345641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於民國101年8月2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