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檢方發現,李宗瑞逃亡期間,一直由女子陳美蘭陪伴身旁,涉嫌資助藏匿李,陳女昨晚向台中警方自首,警方訊問後,押她搭最後一班高鐵移送北檢。
李宗瑞向檢察官供稱,逃亡廿三天都藏匿在陳美蘭彰化住處,沒有未出過門,期間都靠陳女接濟照料,沒有聯絡父母及任何人。但因檢方近日傳喚他父母、周遭友人,他恐家人及友人受累,決定出面投案,再加上父親李岳蒼到案後發出聲明,要求他出面投案,更加深他的決心。
昨天,他透過友人轉聯絡父親表明要出面投案,父親隨即聯絡律師,並陪律師南下台中,再由律師陪同北上向檢方投案。
李宗瑞否認有犯罪行為,辯稱和所有的女性性交都是合意,沒有下藥迷姦及偷拍、散布淫照行為。
檢方偵訊時,要求法醫對李採集尿液及毛髮,檢驗有無毒品反應,檢察官並當庭勘驗李的私處特徵,以做為辦案的參考。
富少李宗瑞因去年七月間,被一對陳姓姊妹指控他涉嫌下藥迷姦姊姊,還偷拍整個犯案過程。警方將李移送北檢偵辦,訊後以李涉及性侵重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但北院認為李性侵罪證不足,將李無保飭回。
但檢方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檢方過濾性愛光碟,發現約有卅餘人遭偷拍,其中疑有十五名女子疑遭迷姦。檢方陸續傳喚遭偷拍的被害人,部分被害人不滿提告。
檢方先前曾傳喚李宗瑞五次,李都到庭。直至今年六月間,李就拒不到庭,檢方傳喚、拘提李不到案,在八月一日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罪通緝李。
檢方為了追緝李宗瑞,連日傳喚李宗瑞的父母、友人到案,切斷李的金脈及人脈,李自知難逃法網,昨天下午四時,透過委任律師聯繫承辦檢察官郭瑜芳,律師表明李宗瑞與女子陳美蘭擬向北檢投案、自首。
檢察官當時正在訊問李宗瑞友人祝釩剛,聞訊先暫停訊問,為了確認李投案的真實性,檢察官親自與李宗瑞通電話,她因先前曾偵訊過李宗瑞多次,經以聲音辨識及詢問年籍等方式比對確認後,即指示李直接向北檢投案。
李宗瑞表示他將自南部開車北上,並答應每半小時與檢察官通話保持聯繫,告知他最新之狀況及位置。
昨晚八時卅五分,李宗瑞在律師陪同下開車抵達北檢,北檢指派法警在北檢大門口引導李進入法警室,李穿著黑色上衣、牛仔褲,一頭亂髮,身上的衣物更像是多天未換,與先前在夜店風光的模樣相差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