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美國中信銀行於分別於98年8月31日、98年9月30日、98年12月30日及99年9月29日處分不良資產或承受擔保品等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該公司尚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將前開訊息補行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