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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月內提保險投資公建個案

中央社/ 2012.08.23 00:0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3日電)工程會主委陳振川今天表示,預計3星期到1個月內,提出作為保險業評估投資的公共建設案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進行跨部會討論會議,包含公共工程委員會、經濟建設委員會及壽險業業界代表討論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工程,將由工程會建立平台,由工程會、金管會及壽險業組成,且挑出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及長期照顧個案,作為讓保險業投資示範案例。

陳振川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除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及長期照顧個案外,工程會也希望各部會積極提出可推動計畫,讓壽險業者作為投資評估參考。

至於保險業者透露,今天提出有關放寬促參法議題,也就是將出資興建與經營的責任,可透過招標公告及契約方式予以區分,因保險業經營特性不適合負擔非保險相關的經營責任,以符合保險業資金運用及保險法規定。

陳振川表示,目前是認為出資者、與經營者成立SPV(特殊目的公司)投資,可以解決相關問題。投資與經營對公共建設是很重要,這部分保險業者可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進行,未來是否結合其他各領域有經驗、專業公司合作,可以再思考兩者合作模式。

陳振川認為,如果出資者和經營者分開的話,這模式就與經營者向銀行融資一樣,希望是可符合促參法精神,出資者與經營者是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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