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息暨現 金股利共計新台幣3,239,278,186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1 年8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 2.99949108 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二、現金股息暨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1年9月12日(星期三)委由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 發放。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