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登公司)前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僅餘一家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豐證券),核有本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已依規定公告自101年8月15日起停止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今該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兆豐證券來函申請辭任,同日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富證券)申請擔任耀登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故耀登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由兆豐證券更換為元富證券,另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亦於同日來函申請擔任耀登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其輔導推薦證券商已達2家,前開停止交易之原因已消滅且無其他停止交易之原因,爰依規定公告自101年8月23日起,恢復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