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性路霸:指有關買賣、修配車輛業者違規占用道路,從事買賣、修配等行為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7條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經舉發後不改正者得連續舉發。其中,洗車業者違規占用道路洗滌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路霸檢舉可電洽1999(縣民諮詢服務專線)或向轄區分局檢舉。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
●營業性路霸:指有關買賣、修配車輛業者違規占用道路,從事買賣、修配等行為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7條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經舉發後不改正者得連續舉發。其中,洗車業者違規占用道路洗滌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路霸檢舉可電洽1999(縣民諮詢服務專線)或向轄區分局檢舉。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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