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金士頓擬透過股份認購方式,取得品安2成多股份,並將取得過半的董、監事席次,直接或間接控制品安的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已符合公平法規範的結合型態。
公平會認為,金士頓跟品安產品重疊在於「DRAM模組」、「隨身碟」與「快閃記憶卡」,但考量兩者結合後對具有規模的國際大廠金士頓在市占率方面,沒有特別重大改變。
再者,若進一步衡量台灣DRAM模組市場,除國際大廠外,國內廠商還有威剛(3260)、宇瞻(8271)、創見(2451)、勁永(6145)等參與競爭,並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的疑慮;另在隨身碟方面情況也是如此,美、日大廠與本國競爭廠商眾多,雙方結合後對市場價格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