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IFRS期初轉換日,102年1月1日為IFRS開始採用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
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
大差異:
A.員工福利:
(A)未休假獎金: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
本公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IFRSs 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
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假獎金費用。
(B)退休金: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採緩衝區法認列為當期淨退休金成本。依
IFRSs 規定,本公司採用一次性認列精算損益於其他綜合淨利中。於轉換日
擬依IFRS 1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
(C)退休金: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係按預期可獲得
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攤銷。依IFRSs 規定,
將未攤銷金額予以追溯調整。
B.累積換算調整數:
公司依照 IFRS1對於所有國外營運機構,得不依照IAS21規定,個別辨認並追溯
調每一國外營運機構於轉換日應存在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而將轉換日之累積換
算差異數認列至保留盈餘。
C.所得稅:
(A)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係依其相關負債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IFRSs 規
定,應列為非流動項目。
(B)土地增值稅準備:本公司辦理資產重估之土地依法計提之土地增值稅準備,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各項準備-土地增值稅準備」,惟依IFRSs規
定應表達於「遞延所得稅負債」。
D.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現金增資保留由員工認購及員
工分紅等,選擇不追溯適用IFRS2「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E.資產重估:
本公司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豁免規定於轉換日之前,已依我國會計
準則辦理土地重估增值,選擇以該重估價值作為轉換日之認定成本。
F.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下採權益法產生之資本公積-長期投資,於轉換日應予以
轉銷。本公司於轉換日依IFRS1規定轉而保留盈餘。
G.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供出租使用之不動產,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其他資產」;依
IFRSs規定,符合定義之投資性不動產應表達於「投資性不動產」。
H.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因採用IFRSs後調整差異,本公司調整相對
權益法長期投資科目。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初步評估將使總資產增加4,308仟元、
總負債增加60,476仟元股東權益減少56,168仟元、保留盈餘減少59,604仟元。
保留盈餘影響項目如下:
A. 退休金:減少172,277仟元
B. 員工累積特休假未休費用估列:減少15,027仟元
C.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減少5,106仟元
D.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表換算:增加79,605仟元
E. 資產重估:增加45,867仟元
F. 長期投資股權變動產生之資本公積轉列:增加7,334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
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其餘項目係本公司自
行評估。另洽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洪淑華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
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 990036471 號函規定,對
前開所述之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
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係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導準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 「首次採用國
際財務報則及解釋」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