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規定,行政院提名公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3/4以上的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長聘任。
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常會,與會者會後轉述,中常委普遍反映公視董、監事審查門檻過高,應修法降低審查門檻。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接受訪問時表示,人事審查通常是1/2門檻即可,3/4門檻與修憲門檻一樣(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立委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原本立意良好,但以目前整體運作的實況看來,反而是讓少數人杯葛多數人,相當不合理。
他說,公視董、監事人事案長期延宕,他贊成修公視法,將審查門檻從3/4改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