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22.公司名稱: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債券,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6.因應措施:(1)代收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年8月22日。(2)代收價款行庫: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建成分行。活期存款第031-03-1017338號帳戶。(3)存儲專戶行庫訂約日期:101年8月22日。(4)存儲專戶行庫:土地銀行高雄分行。活期存款第033-001-29011-3號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