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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從事大陸投資之相關資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2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事實發生日:101/8/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前次核准設備做價美金799,287元,變更為美金767,076元差異金額改增加營運週轉金美金32,211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致高電子(東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767,789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32,211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光學讀取頭之加工製造。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為新設立,故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為新設立,故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為新設立,故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營運週轉金美金1,000,713元及設備做價轉為股本金額美金767,076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3.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260萬元整。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5.7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09%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9.95%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767,789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1.11%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9.92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4.05%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8年度: -NT4,829仟元99年度: -NT6,887仟元100年度:-NT69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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