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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平權 民間籲設台灣女孩日

立報/史倩玲 2012.08.21 00:00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勵馨基金會於21日舉行女孩的教育與媒體權論壇,與會學者指出,台灣女性在就學上仍受限制,被期待就讀人文科系;而在媒體形象上,也經常被塑造成帶著性暗示的物體。勵馨呼籲政府通過「台灣女孩日」,鼓勵其多元發展。女性典範打破刻板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雖然少女接受教育比例與男性沒有差異,但在科系的選擇上,仍受性別影響。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每個孩子應有追求知識的權利,不因性別而限制科系;馮喬蘭舉例,建中學生大多選擇理工班,選人社班的學生反被視為異類。此外,女學生也經常被限制如何穿著,例如檢查女學生的胸罩顏色,甚至要求女學生必須穿小背心,以免校服露出胸罩顏色等等。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林麗珊指出,傳統文化認為女孩不需太多教育,因為「女子無才便是德」和「女子識字多誨淫」,女孩被教導要以家庭為重,盡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而傳統文化影響其實延續到今日,即使台灣的女大學生比男生多,但就業率卻都是男高於女。林麗珊認為,提倡台灣女孩日,讓女孩認識和學習更多女性典範相當重要。應讓女孩認識許多女性典範,例如台灣的第一位女醫生蔡阿信、女畫家陳進、女指揮家郭美貞、女舞蹈家蔡瑞月等等。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常務委員楊玉惠則表示,女孩不應自己限制自己,因為社會的價值觀而限制自己的發展。除了在教育上女性發展方向受到限制之外,女性在媒體上的形象以也相當扭曲。勵馨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少女在媒體中的形象不是有感覺、有情緒、有思想的「人」,而是一個個帶著性暗示、任憑品評選擇的「物體」。此種將少女物化、貶抑的價值觀,透過傳播媒體不斷灌輸給少女與其周遭的人,不但影響少女自我形象的認知及他人對待少女的態度與方式,更損傷台灣少女的基本人權。勵馨基金會21日表示聯合國今年宣布通過10月11日為全球第一屆「國際女孩日」,少女人權在台灣卻不受重視,現場台灣女孩希望國家正視少女人權遭侵害的現況,多挹注資源在女孩身上。(圖文/實習攝影李佳璇)媒體扭曲女性形象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指出,綜藝節目多為一男一女的主持形式,男主持人是主角,女主持人則是配角。另外,女性在連續劇當中也被塑造成任性以及情緒化的形象,也偏差地暗示女性無法以理性的態度與他人相處;媒體上的女性身體形象體重與真實女性的體重相差達23%,因此許多女性飽受厭食症之苦,而國外也因此開始禁止紙片人模特兒的風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翁曉玲也指出,為促使媒體內容提供的業者有所改變,媒體頻道增設或換照時,通傳會要求媒體提出性別平等教育訓練計劃,以提升媒體人員的性別意識,製播優質內容。同時,建議主管機關結合民間團體之力,定期監看媒體內容,並訂出規範,保護兒少不受媒體的不當內容影響。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也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針對少女規劃媒體人才培力計劃,補助學校社團或民間團體製播屬於少女發聲的節目,提升少女媒體近用權,以消滅媒體數位落差現象。紀惠容表示,「國際女孩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是加拿大非營利組織Plan在2009年開始發起,要求加拿大政府正視女孩帶來的機會以及面對的困境,希望國家能通過「女孩日」。加拿大政府不僅回應並訂下國家「女孩日」,更由現任「婦女地位部」(Status of Women Canada)與「公共事務及政府服務部」(Ministry of Public Work and Government Service)的部長安柏思(Rona Ambrose),於聯合國大會中提案,串連許多國家,終於在今年通過10月11日為「國際女孩日」,成功倡議女孩人權的重要性。紀惠容表示,我國也應儘速回應聯合國通過女孩日,讓社會看見女孩發展的多元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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