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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難了 1人告醫師

中央社/ 2012.08.2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1日電)愛滋器官移植事件將屆1週年,台大醫院的4名病患決定繼續服用抗愛滋藥物,成大醫院病患已狀告醫師,但未決定是否繼續服藥。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今天指出,4名器官移植病患的器官功能良好,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也沒有不適,都決定服藥滿1年後,繼續服藥。

有關受害賠償事宜,台大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鄒欣正表示,「院方盡全力照顧患者」。洪健清說,抗愛滋病毒藥物每月約2.2萬到2.4萬元,由院方負擔,患者「想吃多久,就吃多久」,也是院方考慮的選項。

洪健清說,5名器官移植病患血中都驗不出病毒,不過1人的愛滋病毒抗體稀釋定量數值看不出變化,其餘4人都呈下降,但這仍不足以判斷是否感染愛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進行淋巴球細胞內病毒定量的精密檢驗,以便於釐清疑點。

成大醫院的心臟移植病患已提出告訴,成大和台大的器官移植相關醫師都在被告之列。成大醫院外科教授李伯璋指出,當事的醫病雙方都覺無奈,迄今檢方尚未召開偵查庭,可能也在等待衛生署專家委員會的專業見解。

李伯璋說,這名病患換心撿回一命,卻影響感情、婚事,「不是那麼容易走出來」。尚未決定是否繼續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

愛滋感染者的器官不得用於器官移植,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24日,新竹1名愛滋感染者腦死,不知情的家屬捐贈器官,由於台大醫院檢驗與移植協調人員溝通失誤,致使感染者肝、肺、腎、心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共5名患者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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