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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彩晶子公司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中央商情網/ 2012.08.21 00:00
日  期:2012年08月21日公司名稱:彩晶(6116)主  旨: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發言人:孫黛雲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8/212.公司名稱: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8月21日。(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民國102年1月1日。(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處分子公司利益:自101年6月18日起,本公司喪失對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能力,轉換至IFRSs後,應以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視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並計算處分損益。(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101年上半年採用IFRSs之財務影響總計調增淨值新台幣657,631仟元,其影響項目如下:A.處分子公司利益:淨值增加新台幣658,802仟元。B.其他會計差異:淨值減少新台幣1,171仟元。(6)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A.評價作業方式:係分別依據獨立精算專家之報告或本公司自行評估。B.會計師複核意見:已洽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婉怡會計師、謝建新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臺證治字第○九九○○三六四七一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上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係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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