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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改革 緬甸廢出版品事先審查

中時電子報/實習編譯洪鈺琇/綜合報導 2012.08.21 00:00
緬甸新聞部廿日宣布,廢除實施了將近五十年的國內出版品事先審查制度,即日起雜誌等出版品可以直接出版,無須先經由審查委員會過目。這是緬甸政府近年來推動改革開放措施的又一大步。

緬甸過去長期由軍政府統治,從報刊雜誌到歌詞乃至童話故事,所有出版品都必須接受嚴苛審核。從去年六月起,較不具爭議性的出版品已可免受事先審查,政治、宗教類刊物則是最後一批鬆綁的刊物,多達八十種政治期刊與六種宗教期刊今後將可直接出版。

緬甸新聞部媒體監督與登記司司長丁瑞(Tint Swe)宣布說:「審查制度始於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在實施了四十八年又二周後終止。」然而,民營報紙仍然被禁止,繼續維持國營報紙壟斷現象。

雖然緬甸宣布廢止事先審查制度,但是新聞法規等相關限制仍存在,審查委員會也未廢除,當政府認為報導危及國家安全時,仍然有權力依法懲處新聞記者、暫停刊物出版,甚至撤銷出版執照。緬甸新聞部官員表示,電檢制度也還會存在,另外電視新聞記者必須進行「自我審查」,在處理敏感新聞時須向上級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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