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028,074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50,280,74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348號函通知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1年8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101167640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30日內交付,並於交付前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