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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歲嬤當組頭? 檢信阿嬤 法官信賭客

自由時報/ 2012.08.20 00:00
法官:阿嬤腦筋清楚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聲稱簽中六合彩金168萬元,並指當他向高齡87歲的阿嬤級組頭張楊貴妹要錢時,阿嬤卻持刀抵頸相脅:「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但檢方認定阿嬤沒有經營組頭的能力,反依詐欺罪起訴陳男;一審法官審理時發現阿嬤「身體硬朗、腦筋清楚,還當庭對被告大聲斥責、激動拍桌」,當組頭也不無可能,遂諭知陳男無罪。院、檢見解完全不同,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竹縣北埔鄉陳男於99年12月拿香港六合彩簽單3張,赴北埔鄉張楊貴妹住處,騙稱簽中98年1月的四星、三星、兩星,共168萬元,張婦因沒有經營簽賭站且根本不識字而報警,檢方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起訴陳男。

簽中百萬? 檢認詐欺

但陳男聲稱,當時共簽注3360元,拿現金3400元給張婦,找回40元還向她買橘子。事後向張婦討彩金,她竟拿刀掛在脖子上,說沒錢可給他,要死給他看,他就將張婦的整本簽帳單拿走,當成簽中的證據;事隔1年多,陳姓友人幫他登門討錢,被張婦報警偵辦。

法官審理發現,檢方聲稱張婦年紀大不識字,不可能經營六合彩,但開庭卻見張婦「身體硬朗、陳述能力佳、個性堅定強硬…」;法官認為,年長者只要具備與人應對基本能力,會簡單運算,於鄉里中經營小規模簽賭站「仍有可能」,而且有北埔鄉民作證,8年前曾向張婦簽賭,張婦都用聽的,由賭客自己寫簽單。

法官指出,被告若是拿假簽單,一旦遭識破,應該就會罷手,哪有可能一再親自或委託朋友向張婦要錢?何況兩人同住北埔鄉,且經常碰面。

疑點甚多 賭客無罪

合議庭認為,檢方指控被告陳男自行填寫簽單向張婦詐欺取財,其中不合常理疑點甚多,故諭知全案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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