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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關490天 廖景隆聲請刑事補償

中時電子報/許素惠/雲林報導 2012.08.20 00:00
一年半足以讓一個新生兒會走並牙牙學語、數度花開花落、月圓月缺十數回;廖景隆卻因法官疏失,在獄中白白虛擲四百九十天生命,決定聲請刑事補償。他說,如果能獲核准,將拿出部分補償金行善,彌補過去的荒唐行為。

這封減刑裁定書整整遲了快三年半,廖景隆氣得血脈賁張,質疑法官掌握被告生殺大權,怎能如此輕率?台南高分院今日則將開庭審理他的刑事補償聲請案。

協助廖景隆聲請刑事補償的前立委林樹山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判決明顯錯誤,減刑是法官職權適用,依《罪犯減刑條例》相關規定,未經判決確定者,於裁判時,減其宣告刑,應於判決主文同時諭知其宣告刑及減得之刑;台南高分院法官卻未在判決確定時就同時依法宣告減刑,害被告多坐了一年半的牢。

廖景隆則要求每天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補償金。回首來時路,兩度入監,讓他對生命有不同的看法。他說,飢寒起盜心,在鄉下謀生不易,年輕失慮,總覺得活下去最重要,未站在他人立場思考問題,才會唯利是圖,購買贓物,因此付出慘痛的代價,如今想來實在不值。

廖景隆希望此次遇到明察秋毫的法官還他公理,如果能得到補償,他將把部分補償金捐給社福團體,幫助和他一樣為生活鋌而走險的邊緣人,算是對過往荒誕行為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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