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樑鏽蝕 憂新車主安全
該輛開了十四年的喜美轎車,一直在原廠保養,去年因底盤漏水,意外查出車頭兩側大樑嚴重鏽蝕,其他車廠建議,一般行駛還可以,若發生對撞車禍,大樑車體撐不住強大撞擊,恐無法保障前座駕駛與乘客。
李子民得知陳教授要將車報廢,原本想買來代步,其他車廠檢驗後不敢買,但願意代辦報廢,今年七月廿日辦完後,歸還證件並支付一萬二千元。陳教授說,原以為舊車已完成報廢手續,當他向保險公司申請中止汽車保險,才發現遭轉賣,追問後,李才告知車子已經過戶,並未報廢。
得知轉賣 急向客服申訴
陳教授向客服申訴,營業所張姓所長得知車主獲得一萬二千元,竟說「業務沒賺你的錢呀!」陳教授表示,重要的是新車主的安全,而不是錢的問題,於是提出三項條件由廠方任選其一,包括,要求新車主立切結,註明知道汽車有瑕疵且「不得轉賣」;新車主代為報廢,原車主願退費補差額;車廠歸還該輛汽車,原車主退還一萬二千元並自行辦理報廢。
寄存證信函要求1週還車
陳教授委託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李子民一週內還車。李子民表示,替車主找到高於行情價格讓廢棄車廠「收車」,依慣例沒再過問車子是報廢還是回收廠買下過戶。他說,沒有從中抽佣金,該車已過戶,他沒有立場要求新車主不得轉賣,此事件是雙方認知有出入,將繼續溝通,司法部分已請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