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普通股案。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四)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解除案。
(五)出售現址之辨公場所案。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0/04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照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有關少數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規定: 一、受理提名期間:自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起至一○一年九月三日止 (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二、受理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5-3號5樓(本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