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MU創辦人 紐法院要FBI給證據
知名分享網站Megaupload於1月中遭美國司法部關閉,聯邦調查局(FBI)則逮捕含創辦人達特康姆(Kim Dotcom)在內等數人,以涉嫌侵犯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罪名起訴。但據路透社報導,紐西蘭北岸市區域法院於16日駁回美國引渡達特康姆的要求,要求FBI必須提出證據,佐證其有關網路盜版及侵害著作權的指控。
FBI起訴達特康姆領導的集團自2005年起未經授權,非法拷貝及散播音樂、電影與其他版權內容產品,通過廣告費用及收取會費,賺進淨利1億7千5百萬美元。他所被起訴的罪名包括盜竊版權、洗錢及騙取暴利,若在美定罪,將面臨20年以上有期徒刑。
紐西蘭當局應FBI要求,於1月底逮捕現年38歲的達特康姆,並突襲搜查其位於奧克蘭市郊的租屋,並沒收屋內電腦、硬體裝置、藝術品及汽車。但這次搜查已在最新的判決中被法院裁決違法,且應允許達特康姆參加引渡公聽會,親自觀看證據。
法官溫克曼(Helen Winkelmann)透過聲明指出,「在缺乏管道接觸引渡公聽會中呈供資料的狀況下,被告團隊參與公聽會的能力明顯受到限制。」她說,這會讓美國在明年3月引渡達特康姆的公聽會上佔有極大的優勢。她也指出,這份要求引渡達特康姆的法律文件並不合法。
溫克曼解釋,在法院舉行引渡公聽會會比刑事審判更為謹慎,但呈堂的證據必須經過檢驗,且必須讓被告能提出自己的證據,檢驗檢方聲明及證人。
溫克曼於6月時裁決,政府當局在1月搜查並將證物送至美國的行為以及搜查令是違法的,證物應送回紐西蘭。
檢方聲稱,Megaupload所分享的盜版電影及其他內容,讓著作權持有人損失超過5億美元,讓此案成為盜版侵權案件中牽涉最高金額的案件。
原名Kim Schmitz的達特康姆向來聲稱Megaupload只提供線上儲存功能,並且否認FBI指控他大規模散播音樂、影片及其他著作產物,且其網站上絕大多數的流通都是合法的。目前達特康姆已經交保釋放。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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