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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濕製品抽驗結果 55件皆符合規定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2.08.17 00:00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6月底至各傳統市場、麵攤及製麵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米粉、粄條、米苔目、糕及粿類等),共計採樣55件產品,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丙酸)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本次抽驗55件米濕製品中,包含15件米粉、15件粄條(河粉、粿仔條)、15件米苔目及10件糕及粿類產品,其中去年不合格的廠商業者,今年產品追蹤抽驗結果均已符合規定,顯示源頭製造業者已逐步改善產品製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米濕製品除年糕、蘿蔔糕及粉粿等可允許限量添加苯甲酸、己二烯酸外(標準:1.0 g/kg以下),其餘製品(如:米粉、米苔目、粄條等)因屬國人主食,故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及殺菌劑,若經衛生機關抽驗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於購買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並於烹調前用清水浸泡40分鐘,使防腐劑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或於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由於米濕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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