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72.公司名稱:圓方創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前為1,934仟元,更正後為6,956仟元。6.因應措施:重新申報合併營收金額。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